发改委10月31日发布《天然气利用政策》,此次发布的政策除调整部分行业的天然气利用顺序外,将LNG动力车船、煤层气发电等行业纳入有限类外,首次提出要鼓励天然气用气量季节差异较大的地区,研究推行天然气季节差价和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气价政策。 政策还提出,要继续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建立并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LNG车船获政策肯定 与2007年版本相比,新版《天然气利用政策》同样将天然气利用的顺序分为优先、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其中,优先类中重要的变化是,将LNG动力汽车和LNG动力船舶纳入到鼓励范围之内。政策鼓励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物流配送车、载客汽车、环卫车和载货汽车使用双燃料或LNG为动力,鼓励在内河、湖泊和沿海航运运输船舶使用天然气特别是LNG为动力。政策中特别提出,要鼓励和支持汽车、船舶天然气加注设施和设备的建设。 将LNG动力汽车写入新政策中,这意味着LNG车船已正式获得国家政策层面的认同。“十二五”期间,LNG动力车船、发动机、加注设施等,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会同工信部等部门,就常规汽车发动机改装为LNG发动机制定相关的改装标准。 券商人士认为,在目前的A股上市公司中,广汇能源(16.15,0.48,3.06%)拥有LNG车队,并且在西北地区拥有大量LNG加注站措施。随着LNG动力车的推广,LNG需求的增加还将带动公司天然气业务的销售。富瑞特装(35.530,1.70,5.03%)在LNG装备制造方面具有先发优势,杰瑞股份(45.18,0.29,0.65%)目前也具备LNG液化装置的生产能力,潍柴动力(19.97,0.16,0.81%)则有部分天然气发动机业务。 天然气分布式仍需配套政策 除LNG车船外,在2007年被列入允许类的集中式采暖、燃气空调领域,以及之前未进入优先类的城镇应急和调峰储气、建材等工业领域可中断用户的天然气制氢项目,也被首次纳入到优先鼓励类项目之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和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则在新政策中,继续停留在优先类别中。 新政策明确提出,鼓励地方政府出台比如财政、收费、热价等具体支持政策,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去年下发的《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十二五”期间建设1000个左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并拟建设10个左右各类典型特征的分布式能源示范区域。 国家电网[微博]日前表态,10千伏6兆瓦以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将免收接入费。业内人士认为,针对天然气分布式发电项目,国网在接入方面至今未给出与类似分布式光伏的明确并网政策。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日前在全国天然气工作会议上表示,2013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是要突破分布式能源上网难等瓶颈问题。 有券商人士表示,在目前A股市场上,涉及余热发电锅炉、溴冷机等分布式能源设备与从事合同能源管理类的相关上市公司,将从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中受益。具体而言,双良节能(6.24,-0.07,-1.11%)是溴冷机余热利用龙头,杭锅股份(13.23,-0.08,-0.60%)、华光股份(10.09,0.04,0.40%)则从事余热发电锅炉制造,而泰豪科技(6.18,-0.03,-0.48%)则从事合同能源管理。 新疆可享受政策例外 值得关注的是,在限制类,新政策只是规定了对以天然气和甲烷为原料的合成氨、氮肥以及乙炔、氯甲烷等小宗碳一化工项目进行限制,不再对非重要用电负荷中心建设利用天然气发电项目进行限制。 对比新旧两个版本的政策可以发现,禁止类项目基本没有变化,对于陕、蒙、晋、皖等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所在地区建设基荷燃气发电项目和新建或扩建的天然气制甲醇,以及天然气代煤制甲醇项目,仍在《政策》禁止之列。唯一不同的是,新政策鼓励煤层气发电。 根据新政策要求,各地要按照天然气利用优先顺序加强需求侧管理,鼓励优先类、支持允许类天然气利用项目发展,对限制类项目的核准和审批要从严把握,列入禁止类的利用项目不予安排气量。对优先类用气项目,地方各级政府可在规划、用地、融资、收费等方面出台扶持政策。除新疆可适度发展限制类中的天然气化工项目外,其他天然气产地利用天然气亦应遵循产业政策。 |
发改委发布天然气利用政策 将推行差别性定价
2012-11-2 9:08:46 来源: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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