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能过剩意见出台,鼓励造船产能向海工装备转移 昨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当前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的矛盾提供了指导性意见。在船舶行业方面,该意见指出要鼓励现有造船产能向海洋工程装备领域转移。 中信建投某分析师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鼓励造船产能向海洋工程装备领域转移方向很对,只是该领域门槛较高,并不是每个船厂都有能力进入的。 上述分析师还提到,造船产能向海工方向转移,在该意见下达之前已经有所表现,有实力的船厂都在积极推进。诸如中国重工(601989.SH),中国船舶(600150.SH)等,都在大力推进海工装备的占比。 上述人士提到,目前在海工装备生产方面,比较有能力的还是几家大的船厂,主要有中国重工下属大连造船厂,中国船舶下属外高桥造船厂,中远船务和友联船厂等。 而此前,某海工装备业内资深分析师也向打智慧通讯社表示,上述船厂在海工造船方面很有实力,虽然暂时未能跻身世界海工装备之林,但是未来有可能具备这种实力。 |
产能过剩意见出台,鼓励造船产能向海工装备转移
2013-10-22 8:45:42 来源: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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