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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船进江 佛山海事可办电子签证
2014-4-2 9:29:37 来源: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网信息中心

昨日上午9时30分,高明海事处收到佛山海运有限公司所属“海顺油33”轮的进港电子签证申请,经审核后准予船舶进港签证,这是佛山水域海船电子签证新规则正式实施以来的第一条电子签证船舶。

佛山市海事局表示,船舶签证是中国籍国内航线船舶为得到合法航行资格而办理的进出港口手续,是海事机构对中国籍船舶实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船方要分别在抵港后24小时内,开航前的24小时内,到当地港口海事部门办理签证。

对于船舶或其经营人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船载设备等电子数据传输方式,提交船舶动态、货物装卸、在船人员、规费缴交等信息,即可办理船舶签证,佛山海运有限公司船舶签证申办员黄权胜给予电子签证高度评价。“利用手机、电脑上网,点点鼠标或按几下按钮,就可以把船舶签证给办了,相比以前拿着证书文书到海事机构现场书面申请,电子签证省时省力又省钱。”

佛山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副处长周辉表示,“目前,船舶电子签证与窗口签证并行实施,船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办理。国内航行海船或者管理公司通过海事电子签证服务网完成注册,注册时需提交船名、船舶识别号、船舶移动业务识别码(MMSI码)、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船舶营运证等相关信息。申请人应当在船舶计划靠泊或者抵达作业点4小时前申请办理进港电子签证,但提前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航程时间不足4小时的,应当在离泊或驶离作业点后立即申请拟抵达港口的进港电子签证。”

佛山海事局提醒,国内航行海船或者公司可登陆海事电子签证服务网(http://180.169.34.36)进行在线注册,手机号码为接收业务办理信息提示及验证的唯一途径,在电子签证业务申办过程中,需保持该手机号码的畅通,更换手机号码应登录海事电子签证服务网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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