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午间,*ST舜船公告称,子公司扬州船厂,孙公司顺达船务有限公司、顺耀船务有限公司、顺帆船务有限公司、顺飞船务有限公司由于资金周转紧张,造成融资款逾期。 公告显示,2016年2月29日,扬州船厂新增逾期融资款1813.52万元、顺达公司新增逾期融资款53.47万美元、顺耀公司新增逾期融资款53.66万美元、顺飞公司新增逾期融资款29.92万美元、顺帆公司新增逾期融资款29.92万美元。 此外,公告还称,扬州船厂于2014年12月31日向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了1笔融资租赁业务,现需要支付租金,扬州船厂未能支付。顺达公司、顺耀公司于2014年2月21日向航鹏有限公司各申请了1笔融资租赁业务,现需要支付租金,顺达公司、顺耀公司均未能支付。 而顺帆公司、顺飞公司于2014年8月29日分别向捷威船务有限公司、顺宜船务有限公司申请了1笔融资租赁业务,现需要支付租金,顺帆公司、顺飞公司未能支付。 对此,*ST舜船表示,截至2016年3月2日,公司控股子、孙公司逾期融资额共计8932.11万元。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正在积极研究应对措施。目前,公司正积极与金融机构协商,争取妥善处理上述逾期融资款。 今年1月25日*ST舜船公告称,公司2016年1月24日新增逾期融资款1620万元,截至2016年1月25日,公司逾期融资额7.59亿元。如果加上最新的8932万元,截至目前,*ST舜船逾期融资额达8.5亿元。 正处于破产重整中 2015年8月6日,ST舜船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披露公司出现了多笔融资款逾期及多处财产被保全现象,公司正着手研究危机处置方案。 2015年12月24日公司发布公告称,中国银行南通崇川支行以*ST舜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申请公司重整。 今年2月18日,*ST舜船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月16日收到南京市中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据法院的裁定书显示,经审查*ST舜船于2014年11月14日向明德公司签发了215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5年5月14日。明德公司在向中行崇川支行申请1500万元融资时,出具了*ST舜船开具的上述商业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然而,汇票到期后,*ST舜船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承兑上述商业汇票。 此外,经过法院查明,*ST舜船自2014年起逐渐陷入经营危机和财务危机,据2015年三季报显示,截至去年9月30日,*ST舜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总额为77.61亿元,账面负债总额为83.1亿元,净资产为-5.49亿元。 对此,券商行业分析师宋昕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此次新曝出的逾期融资款,只会进一步加剧*ST舜船的债务压力,按照目前公司实际的负责总额,法院裁定破产重整,但是拖欠银行等巨额债务将面临坏账的风险。” |
舜天船舶旗下多家子公司融资款逾期
2016/3/3 9:51:05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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