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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出台
2013-1-18 10:25:32 来源: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网信息中心

    (1月15日),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日前,农业部下发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根据规定,各级渔船事故调查机关应当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新规从2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等级。其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渔船事故调查机关),负责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的报告。除特别重大事故外,碰撞、风损、触损、火灾、自沉等水上安全事故,由渔船事故调查机关组织事故调查组按本规定调查处理;机械损伤、触电、急性工业中毒、溺水和其他水上安全事故,经有调查权限的人民政府授权或委托,有关渔船事故调查机关按本规定调查处理。
    市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介绍说,新规对事故上报的时限做了明确规定。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农业部及相关海区渔政局,由农业部上报国务院,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农业部及相关海区渔政局,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一般事故上报至省级渔船事故调查机关,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必要时渔船事故调查机关可以越级上报。
    延伸阅读:
    水上安全事故分4个等级
    水上安全事故包括水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
    水上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因碰撞、风损、触损、火灾、自沉、机械损伤、触电、急性工业中毒、溺水或其他情况造成渔业船舶损坏、沉没或人员伤亡、失踪的事故。
    自然灾害事故是指台风或大风、龙卷风、风暴潮、雷暴、海啸、海冰或其他灾害造成渔业船舶损坏、沉没或人员伤亡、失踪的事故。
    水上安全事故分4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失踪,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失踪,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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