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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业标准通过专家审查
2012-11-14 9:31:35 来源: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网信息中心

1026日,由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起草的《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行业标准,在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召开的评审会上,通过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法司主持的专家评审,这标志着我国第一部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综合评价标准问世。评审会开始之前,口岸公司董事长王俊泽到会欢迎与会代表。该公司总经理陈建国在会上介绍了口岸公司发展和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并欢迎专家和代表给公司发展以指导。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安全生产显得非常重要。目前,国内许多行业均有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的综合评价标准。作为世界造船大国的中国,长期以来,上上下下都在呼吁迫切需要一个反映船舶工业特点与其他相关规范协调的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综合评价标准。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于201110月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安监总局)申请该标准的起草。经国家安监总局同意,要求在2012年度内完成该标准的制定编制工作,并上报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 

在此之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分别于20116月、8月和9月提出了该标准的工作组第一、二、三稿《讨论稿》。20119月下旬,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监督管理二司发函给中国船舶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要求在2012年安全生产标准编制修订计划正式下发前,抓紧做好本标准的制订工作。随后组成了由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牵头的,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沪东中华造船集团公司参与的编制组。自201112月下旬至201210月上旬,编制组在本标准制定建议书草案的基础上,根据立项专家评审会提出的意见先后形成了标准的征求意见的第一、二稿。在此期间,编制组发函给企业并走访各有关省市安监部门征求该标准的修改意见,并根据意见进行修改。为了检验该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在20125-6月,先后对泰州中航船舶重工有限公司(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永安厂区)、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江南造船厂等三家造船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标准试评价,并从中吸取了经过实践检验的合理的理念和做法。20127月下旬,国家安监总局和中船集团在四川宜宾联合召开由17个单位、21位专家参加的该标准预审会。根据专家提出的36条意见,又对该标准进行认真修改,专家们统一意见,形成了该标准草案初审稿。 

《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内容规定了安全管理的详细要求,包括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以及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 

1026日召开的该标准审查会,由国家安监总局政法司主持,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安监总局监管二司全程参与。评审开始前,二司王力争副司长发表了讲话,强调了认真评审该标准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评审方法。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共26名中的17位业内专家组成了专家评审组。上海船舶工业公司安监处处长张申宏研究员担任专家评审组组长。专家们听取了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关于《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编制状况的汇报;审查了该标准的送审稿。专家们对送审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对意见进行了逐条推敲,最后形成了一致评审意见。专家组认为:“该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T1.1的规定,技术文件齐全,结构合理;该标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实际状况,与相关标准协调一致;该标准的规定和实施,对夯实船舶造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升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意见”最后说:“与会专家一致通过该标准送审稿的审查,请起草单位按照所提意见修改完善,作为推荐性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形成报批稿并按程序报批。”安监总局政法司陈光副司长做了总结性发言,对该次审查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以及与会专家、代表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对标准下一步的修改完善和报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希望通过该标准的审批下发,进一步推进船舶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迈上科学化、法制化、标准化的轨道。 

会议结束前,与会专家和代表参观了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生产现场,并对该公司近年来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参与安全标准化建设方面所作出的贡献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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