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于2011年9月22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2011年1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9号公布。该《规定》分总则、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终止与善后、监督检查、附则7章47条,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开始施行
2012-3-23 12:00:10 来源: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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