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国海水淡化日产能力将达到220万立方米~260万立方米,对海岛新增供水量的贡献率将达到50%以上,对沿海缺水地区新增工业供水量的贡献率将达到15%以上;海水淡化原材料、装备制造自主创新率将达到70%以上;建立较为完善的海水淡化产业链,关键技术、装备、材料研发和制造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该意见指出,要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投入力度;实施金融和价格支持政策,推动海水淡化产业加快发展,明确海水淡化的战略定位,从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安全供给和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引导和规范。 该意见强调,发展海水淡化产业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二是提高工程技术水平,三是培育海水淡化产业基地,四是组建海水淡化产业联盟,五是实施海水淡化示范工程,六是建设海水淡化示范城市,七是推动使用海水淡化水,八是完善海水淡化标准体系。 |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
2012-2-15 18:18:46 来源: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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