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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业鼓励产能向海工领域转移
2013-10-18 9:42:31 来源:船舶与海工杂志

    10月15日,国务院公布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提出船舶业要提高海洋开发装备水平,鼓励现有造船产能向海洋工程装备领域转移,提升高端产能比重,提高行业准入标准,对达不到准入条件和一年以上未承接新船订单的船舶企业实施差别化政策。分析指出,对一直低迷渴求支持的船市来说,政策无疑为其注入了强心剂,未来还需要相关政策真正“落地”。
    此次意见指出,提高满足国际新规范、新公约、新标准的船舶产品研发和建造能力,鼓励现有造船产能向海洋工程装备领域转移,支持中小企业转型转产,提升高端产能比重。
    事实上,国内船市低迷之际很多船企已经开始转型突围。据了解,目前国内船厂纷纷减少建造传统的干散货船,拓展业务,并向海工等领域转型。广东中远船务人士表示,“当前油气开发进入海洋时代,海工装备市场也是高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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