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新闻网讯 日前,江苏省政府发布十二五期间的节能措施,明确各知业责任单位,要求全省把节能降耗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指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文件要求,各市要进一步细化分解节能目标责任,切实将省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进一步完善能耗指标公报制度,省按月公布各市相关能耗指标,按季公布各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对能耗增长过快和完成目标进度滞后的地区及时发出预警。将节能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内容之一,开展节能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地区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工业领域:加快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启动实施“万吨千企节能行动”,制定考核办法,公布企业名单,逐户开展能源审计,指导督促企业采取综合性措施,挖掘节能潜力。加强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建立重点耗能企业能耗信息平台,推进重点耗能行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积极推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开展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创建工作,促进工业能效水平整体提升。继续推进电力工业“上大压小”,进一步提高热电企业能源效率。采取综合措施,更大力度淘汰落后产能,督促有淘汰任务的企业于当年11月底前完成关停、拆除落后产能主体设备、生产线,年底前完成现场检查和验收。鼓励和支持各地结合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淘汰落后产能标准,扩大淘汰落后产能范围,更大力度地淘汰和关闭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低效益的劣势企业。在冶金、化工、建材、纺织、电力等重点行业,加快实施锅炉(窑炉)、电机系统、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技术改造工程,推进重点企业能源中心建设,力争形成2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鼓励用电企业加强技术改造,2011年,完成20%高耗能变压器的更新改造。组织实施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攻关,选择一批技术先进、推广应用范围宽、节能效果显着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组织实施示范项目,创建一批节能示范工程,带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化应用。大力推广应用高效照明产品、高效节能空调、电冰箱、洗衣机、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等,城市道路照明、公共场所、公共机构要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2011年,全省推广应用节能灯500万只。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重点支持节能技术开发和应用、节能技术改造、能效电厂建设、合同能源管理等重点工程实施和节能执法能力建设。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推动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节能投入机制。 |
江苏省发布十二五节能措施
2012-3-23 11:52:23 来源: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网信息中心
相关热词搜索:
【关闭窗口】【打印该页】
上一篇:浦森新材LNG船用材料获GTT和ABS认可
下一篇:GL完成Carisbrooke4艘货船EEDI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