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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电力推进船舶“油改电”
2014-7-1 8:45:49 来源: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网信息中心

今天,海河海事局与国网天津滨海供电公司签订《海河海事局与国网天津滨海公司共同推动船舶岸电使用工作合作协议》,双方在定期沟通、信息共享和船舶用电技术等方面达成共识,共同推进海河海事局辖区船舶靠泊期间使用岸电,减少船舶造成空气污染。

据介绍,针对船舶存在尾气排放问题,船舶使用岸电将改变码头上浓浓黑烟与隆隆噪声的现状。船舶“油改电”也就是,船一进港,船上的所有用电都由码头提供。

海事部门将与电力部门推出一系列举措,推进船舶岸电的使用:海事部门倡导辖区船舶靠泊期间使用岸电,做好宣传和跟踪。电力将为申请用电增容等项目的码头单位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对积极支持使用岸电技术的企业在供电安全、运行管理等方面设置客户运行经理,实行“一对一”专属服务。建立船舶岸基供电企业库,优先安排提供岸电企业的设备停电检修计划,提供设备周期性巡检,义务进行设备安全性评价。

此外,在码头开展现场服务,对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确保供电设备正常运转。据悉,目前,海河辖区共有28家码头,其中20家码头配有岸电供应设施,配备率约71.4%,其中部分码头的岸电设备没有投入使用,据不完全统计,码头船舶岸电的使用率仅为25%,接下来,将对过往船舶进行岸电使用的宣传,减少船舶尾气排放,提升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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