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石油勘探能成为下一个掘金宝地吗?
2012-12-7 9:55:11 来源: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网信息中心
在当前造船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下,海洋工程装备市场却异常坚挺,其诱人的高附加值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企业投身之中。 虽然市场火爆,但谁家能取暖?下一个十年谁能成为行业翘楚?本期从海洋石油船东、船企、有关配套业以及商业运作、建造成本构成诸多方面进行介绍,以飨读者。
当前,加快海洋资源开发和利用成为世界各国发展的战略取向,其中深水石油勘探已成为热点中的热点。在此背景下,海上油气勘探特别是深水勘探的最新情况到底如何?深水勘探的投资趋势,商业运作机制发生了那些变化?这些都是有志于涉足海工装备的企业亟待了解的热点问题。对此,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首席能源研究员、原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陈卫东日前在舟山海洋工程国际论坛上进行了解读。
深水勘探主要分布在“金三角” “目前,海上石油约占世界石油总产量的40%,在海上石油大的盘子里,深水石油占比并不大,仅占7%左右。” 陈卫东表示,现在全球石油产业可以划分为三个部分,即陆上石油、浅水石油以及深水石油。大家应该注意到,当前以美国页岩气革命和以美洲为代表的“新中东”板块正在崛起。他进一步解释说,所谓的新中东包括3个方面,第一个就是美国的页岩气,第二个就是加拿大流,第三个就是巴西的深水岩浆。“这3个合起来就是全世界石油产量增长最快的地方,尤其是美国和加拿大石油开采的重点又回到陆地‘非常规’阶段。”从2004年至2012年的8年时间内,仅美国德州一地这种“非常规”的油气开发就钻了近40万口井,“可以说目前发展最快的不是深海油气而是陆上‘非常规’油气” 。 陈卫东表示,目前全世界深水勘探状况并不像大家所想像的,虽然海上油气新发现的一半来自深水,年均发现约为19亿吨、134亿桶,但这个数量应该说是不大的,每年全世界生产的石油约为40亿吨,所以深海发现的石油只有年产量的一半不到。发现最多的是以巴西、美国、安哥拉和尼日尼亚为代表的金三角地区,约有10亿桶,而澳大利亚、挪威储量还是比较少的。针对未来勘探前景,他认为,到2015年,全世界深水油气产量占海洋油气总产量的比重将达到12%。“全世界深水的钻井数量还不到100口井,主要位于金三角地区,大部分在巴西工作,而浅水的钻井数量约有300口井。” 针对我国南海海区勘探现状,他表示:“我们当然希望在南海区域能够发现大的油气田,但钻探的实际情况仅在这个地区发现到一定的天然气,目前来看发现的石油还比较少。”陈卫东认为,深水的石油储量并不是说想多大就有多大,因为石油成因来自深水的沉气油气,沉气盆地越深厚、沉气越久,氧化生物环境越好,生成的石油才越多。1985年以前,全球深水勘探成功率约为10%。现在的深水油气勘探成功率平均达到30%。他介绍,最近在与巴西石油公司的人员交谈中了解到,巴西今年钻了10口井,8口井发现了油储量,有商业开采价值,勘探成功率80%,这是国际上到目前为止勘探成功率绝无仅有的。所以现在巴西签了全世界一半的深水项目。就石油勘探装备发展而言,巴西倒是个集中的地方,巴西石油公司拥有规模巨大的钻井装备队伍,并且计划在2017年前再订购28座深水钻井装置。在全世界的深水石油中以巴西、西非储量最大,打了不到100口井就发现了二三百亿桶的储量,这是上帝特别的恩宠!而美国打了1000口井发现的储量与安哥拉发现的储量差不多。“你幻想着一种跨越不可能。现实就是这样!”
资金有往陆地回流的趋势 今年全球海上石油勘探投资有多少钱呢?陈卫东表示,全球石油勘探投资,包括陆上、深水和浅水,总共有400多亿美元的投资。海上石油产业投资和油气储量是相互关联的,全世界累计投资有300多亿美元。排序的话,最大的一块是在非洲的安哥拉和尼日尼亚,第二块是拉丁美洲的巴西,北美洲排在第三。“这与目前在金三角发现的储量是一致的,这三大块的投资就超过了70%。深水勘探增长虽然十分迅速,但与陆上和浅水相比,规模仍然较小,有意思的是深水投资并没有随着金融危机爆发而呈下降态势。” 陈卫东介绍,一座半潜式钻井平台造价约为4亿~6.5亿美元,最高达7.8亿美元;每艘钻井船造价一般为5亿~6.5亿美元,最高达7.4亿美元。半潜式钻井平台和钻井船的建造周期一般为2~3年。而钻井船的平均日耗费约为12万美元,深水钻井平台平均日耗费约为52万美元。“海上勘探风险大、投资高,所以投资要考虑回报的因素。”他进一步介绍说,目前,国际市场上深水钻井装置的利用率接近100%,主要分布在美国墨西哥湾、巴西和西非海域。而全球有100家公司从事海上钻井,海上钻井承包商大约占到90家,其余为综合性公司。拥有半潜式钻井平台和钻井船的公司只有33家,而真正从事深水钻井的公司仅26家。这些公司数美国最多,拥有占全球总数的70%的深水钻井装置,其次是挪威。“Transocean公司既是全球最大的海上钻井承包商,又是全球最大的深水钻井承包商,拥有的深水钻井装置大约占全球总数的30%。”他说,深水钻井装置几乎全部掌握在钻井承包商手中,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和俄罗斯鲁克石油公司拥有大量深水钻井装置,并从事深水钻井作业。 谈到当前石油产业的资本流向问题,他表示,“资本是那里能赚钱就往那里跑,现在就有回流陆上非常规石油的开采趋势,这是非常大的一个变化。这个观点和大家可能不太一样,现在石油公司并不是把深水勘探看得很重,而是陆地非常规开采,比如页岩气,还有就是流沙,相对而言,这些开采成本要比深水低”。
深水业务变化改变了商业模式 陈卫东表示,二战结束之后,在国家独立,民族解放、殖民主义退出历史舞台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国家石油公司和跨国石油公司的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国家石油公司占据了主导地位,原来85%的油储量控制在跨国石油公司手中,如今只有约7%;而近75%的油储量则由国家石油公司掌控,国家石油公司销售收入已赶超跨国石油公司。 “另一个重大的变化是合同形式的变化会带来一系列操作、投资、回报的变化。”陈卫东说,最早的石油开采模式是“租让制”,也就是跨国公司包下一大块国土,那里的矿产、产出都是他说了算,就是殖民时代的作风,BP(中国)过去曾经在伊朗包下了80%国土作为租养区。后来的石油开采模式发展到“产量生成合同制”,就是资源国拥有石油资源的所有权,政府主管部门或国家石油公司拥有石油勘探、开发、生产、运输和销售的专营权。外国石油公司与资源国政府签订合同,作为承包商在合同区内从事石油勘探、开发和生产作业。“承包商要承担勘探风险,若有商业性发现,还要承担开发和生产费用。”他进一步解释说,这种模式内的全部油产量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为“成本油”,另一部分为“利润油”,由东道国政府与承包商按合同规定比例分成,比如目前中国对外合作就采用这种合同模式。而最新的石油开采模式叫做“直接回购或叫做承包合同”,就是资源国政府把整个开发活动分为勘探和开发两个阶段,在每个阶段都要就作业权重新进行招标。当开发阶段结束即油田所有设施都已建立,试车并正常运行后,合同者要把作业权全部交给国家石油公司,此后合同者可以以技术协助和咨询的方式继续参与到生产阶段。项目投产后,合同者从产品销售收入中回收投资和作业费并获得固定的顾问报酬。合同者也可以获得同样价值的油气产品抵偿投资成本和服务报酬。在这种合同模式下,资源国政府要全部承担油价波动的风险,合同者的收入亏损可由资源国政府进行补偿。像在伊拉克这样的中东国家采用的就是这种承包合同。陈卫东强调说,这三种合同的最大区别在于:租养模式是石油矿产的增值部分归石油公司;而生成合同模式则是石油矿产的增值部分由国家和石油公司分成;直接回购模式是其石油矿产的增值部分与石油公司无关,都归国家。“这种变化趋势我们今后在做合同承包中要考虑到,也给油公司在参与竞争中提供了机会。” 陈卫东认为,到目前为止,BP、壳牌和雪佛龙3家石油公司是墨西哥湾最大的运营商。但是,这些运营商的生产区块日趋成熟,同时还有更多更小的竞争者进入。“深水业务带来的新成本和责任不可避免地改变了深水商业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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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能过剩 价格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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