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东莞沙田海事部门召开整治船舶违规装载或使用低闪点燃油宣贯会,提醒船舶禁止使用低闪点燃油,切勿使船舶变成“流动炸弹”。 据了解,船舶运输正常使用的燃油闭杯闪点应该不低于60℃,但一些船舶为节省燃料费用,降低运行成本,违章使用闭杯闪点低于60℃的燃油,就使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容易引发爆炸或火灾事故,使船舶变成一个隐形的水上“流动炸弹”。 为进一步规范航行作业船舶燃油的使用情况,防止船舶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25日15时,东莞沙田海事部门召集洗砂场负责人、虎门港航运公司驻港代表和辖区供油企业负责人召开整治船舶违规装载或使用低闪点燃油宣贯会。 会上,东莞沙田海事部门从船舶燃油供应企业必须具备的资质、船舶供受油作业需办理的相关手续、船舶使用低闪点燃油的危害、违规使用低闪点燃油将会受到的行政处罚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法律法规和文件政策的宣贯,通过“运沙船使用低闪点燃油变流动炸弹”、“使用"黑油"要上黑名单”等案例分析劝告其自觉遵守燃油使用规定,拒绝储存、使用低闪点燃油。同时,要求船舶在《油类记录簿》、《轮机日志》、《航行日志》如实、详细填写供油作业地点、供油作业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供油油品情况等资料,并保存油样。 据悉,东莞海事部门将结合前期整治低闪点燃油工作已掌握的情况,加强对辖区水上加油站点资质和安全检查,通过对水上加油站、供油船进行安全检查及日常巡航检查,确保水上加油站、供油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水上加油站安全与防污染技术要求》、油船技术要求和遵守有关规定。 |
使用低闪点燃油 船舶易成“流动炸弹”
2014-2-27 10:10:53 来源: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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