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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出资50亿建自保公司
2012-10-11 8:39:50 来源: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网信息中心

中国石油筹建自保公司一事终于靴子落定。中国保监会今日公告称,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筹建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显示,中石油自保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亿元,注册地为新疆克拉玛依市。拟任董事长周明春,拟任总经理潘国潮。

业内人士称,中石油自保公司的获批和筹建是一种公司风险管理举措,可以节约保险成本,并将风险管理的成本转嫁出去。大型企业成立自保公司会对一些直保险企造成影响,但不会影响再保险企。

自保公司即自营保险公司,是目前企业自保的形式之一,企业作为母公司直接影响并支配着自保公司的承保、索赔处理和投资等经营活动。自保公司主要为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保险服务。另一种企业自保形式是自保基金。目前,我国自保公司主要采取自保基金形式。

在中石油之前,中国大型企业中仅有中海油在香港注册成立了一家自保公司,即中海石油保险有限公司。中海油保险的主要经营险种包括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火灾和自然灾害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船舶责任保险、综合责任保险。

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庹国柱向网易财经表示,相比自保基金,专业自保公司承保集团下多个企业各类业务,分散风险的范围要大;另外,自保公司有一套科学的保险公司运营机制,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运作模式与普通的保险公司并没有大的区别。

庹国柱认为,专业自保公司对于企业来说,最大的好处是肥水不留外人田。"商业保险公司实现利润的一个主要法则就是保费收入要大于各项成本,如果自保,不论是保费收入还是最后利润都在集团内部。"

此外,他指出,对于整个保险行业,主要是丰富了保险形式,适应各种不同的保险需求,这是一个保险市场日趋成熟的表现,但对商业保险公司而言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竞争对象。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也向网易财经表示,大型企业成立自保公司是公司风险管理的一种措施,能够将投保的风险转嫁出去。他认为,大型企业成立自保公司会对一些直保险企带来影响,而不会影响到再保险企业。

对于大型企业成立自保公司是否会成为趋势,庹国柱则认为,对于分布广、风险分散且资产和跨国业务较多的大型企业都可以考虑成立自保公司。但业内人士指出,成立自保公司固然能够分散风险,但目前尚无有关自保公司的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不明确,相关的监管职责不清晰等都将成为影响自保公司发展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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