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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船厂高管因讨薪状告“老东家”
2015-9-21 11:39:16 来源: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网信息中心

9月15日,江西江州联合造船有限责任公司被罢免的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卢某、总工程师宋某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公司支付欠发的工资报酬、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和欠发工资报酬部分的经济赔偿金。

据悉,卢某与宋某当时是被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和常务副总经理直接罢免的,二人现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等法律法规诉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瑞昌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从起诉材料上看,此前,他们向企业所在地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作了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后未能实现其诉求,书面建议他们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起诉,于是又向瑞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依据不予受理的“其它”项理由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最后才到了法院。

从具体项目数据看,江联造船尚欠二人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4年的年薪报酬和2013年5个半月、2014年4个月、2015年4个月累计13个半月的工资,每人累计几十万元。

事实上,早在今年元月初,瑞昌市劳动监察大队就向江联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和《责令支付劳动报酬决定书》,责令江联公司支付欠发的工资,并加发欠发部分50%的赔偿金,瑞昌市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但江联公司并未执行,且呈报的欠发工资有意隐瞒了未兑现的年薪报酬部分。

从提供的证据材料上看,此次讨薪诉讼的原告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在江联公司工作了三十多年,距法定退休年龄还有三年多,本应是职工***的代表,现被迫为自己***而与为其奉献了一辈子的“老东家”对簿公堂。

2014年10月底,就有媒体报道江州联合造船拖欠员工近1年的工资未发,当时公司负责人汪三龙解释称,是由于受金融危机持续影响,船舶市场遭受重创,加之银行又大量抽贷、压贷才造成企业经营困难,并表示未来几个月全部能解决。

据了解,法院目前还没有明确开庭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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